为规范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域名在学校网络信息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校园网的管理,更好地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所有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域名的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二、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各类一级域名由信息化处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统一办理申请、注册和备案手续,学校一级域名下的二级及以下域名由信息化处规划和审批,并负责技术管理与实施。
三、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校园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域名实行分级管理制。一级域名为shengda.edu.cn,是学校在因特网上的重要标志。二级域名为***.shengda.edu.cn,主要用于学校各类公共信息服务、二级单位、重要科研机构以及其他有关单位的网络信息服务。
四、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各单位在建立网站时,必须使用学校二级域名(以下简称域名),原则上每个单位可以且只能申请一个域名,各单位不得申请其他国际或国内域名并指向校内IP地址。
五、域名的申请流程为:申请单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校园网二级域名申请表》,填写申请的域名名称、原因、用途等,经审批通过后,由信息化处办理开通手续。
六、域名名称格式为:***.shengda.edu.cn,命名规则:原则上为所在单位名称或申请使用应用系统名称拼音首字母组合,域名长度不得超过20个字符,符合一般域名命名规范和命名习惯,不得使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称,与域名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申请单位一方承担。
七、域名使用遵照“谁申请,谁负责”原则。域名仅限用于web应用服务,未经批准,不得在域名指向的服务器上建立其他任何形式的网络服务,各单位在使用域名指向的服务器上提供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否则后果由申请单位负责。
八、域名仅限申请单位使用,不得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对于不再使用的域名要及时申请注销;对于网站内容长期不更新(超过6个月以上)的域名,学校将予以注销;对于已注册使用的二级域名因信息发生变化的必须向信息化处申请变更相应域名,域名名称变更及其他相关申请信息变更流程参照域名申请流程。
九、对于有特殊需要者,经学校主管部门和信息化处特别准许的,可以申请注册所需二级域名。对于因重要活动、会议等需要临时开通的域名,其申请和管理参照常规域名进行,活动或会议结束后,注销。
十、本规定由信息化处负责解释。
十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校园网二级域名申请表